轉貼自教育部即時新聞內容
立法院今(7)日上午三讀通過「所得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自101年1月1日開始,公私立國中小及幼稚園教職員工均須課稅。這是取消身分別、職業別的特殊優惠並恢復租稅公平性之重要里程碑。將教職人員納為課稅的對象,符合全民繳稅的社會公平性,更可以維護教職人員的職業尊嚴。
立法院今(7)日上午三讀通過「所得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,自101年1月1日開始,公私立國中小及幼稚園教職員工均須課稅。這是取消身分別、職業別的特殊優惠並恢復租稅公平性之重要里程碑。將教職人員納為課稅的對象,符合全民繳稅的社會公平性,更可以維護教職人員的職業尊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