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司法及法制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(7)初審通過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,確立師資規劃及培育司負責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與評鑑的規劃,讓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更明確的法源,另外,也單獨成立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,將統籌學生事務輔導、校園安全、軍訓教官等事務。

 

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將有明確的法源,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明定,師資規劃及培育司將負責師培政策、師資職前教育、師培大學獎補助與評鑑、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、教師在職進修、教師專業組織輔導、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規劃、輔導及行政監督。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,教師評鑑的積極面將促進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,消極面對於淘汰不適任教師也有一定影響,預定半年內完成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規劃方案、配套及評鑑辦法,未來也會委託公正、專業、超然機構實施。

 

至於立委建議,因應校園霸凌問題,應該成立專責校園安全的一級單位,教育部也調整組織架構,單獨成立「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」,負責學生事務輔導、校園安全、全民國防教育、軍訓教官護理老師管理等,而納入教育部的青輔會業務則改為「青年發展署」,規劃全國青年發展政策,而「體育署」則專責體育相關業務,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」則規劃18歲以下及學前教育相關業務。

(2011-04-07 15:08:37 徐詠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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