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教會政策部 99.05.17
下列為教育部報送行政院備查之課稅配套方案,敬請參閱。
本案目前由課稅小組負責因應,立法院進度為本案交付朝野協商,後續處理過程將陸續由小組報告。
下列為教育部報送行政院備查之課稅配套方案,敬請參閱。
本案目前由課稅小組負責因應,立法院進度為本案交付朝野協商,後續處理過程將陸續由小組報告。
項目 | 內容 | 經費 | 總經費 | 備註 |
備案: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,國中小教師皆減2節課,國小導師再減2節課,導師費調增為3,000元 | 1. 補助國小約聘僱行政人力(以優先補助12-20班之學校為原則),約2.5億元。2. 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輔導人力,約1.5億元。 | 約4億元 | 約72億元 | 1.基於教師受益最大原則,行政人力為中小型國小目前亟需之資源,因應課稅所得減少,優先補助12-20班之國小聘僱行政人力及部份國中小輔導專業人力。2.導師費自2,000元調為3,000元,調增率達50%,亦可避免組長主管加給低於導師費之情形。 3.國中小教師皆減2節課,國小導師再減2節課。 4.本方案應以總經費相互勻支為原則,未來「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」及「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」將因班級數及教師數減少而降低,所餘經費應以支應「補助國中小約聘僱行政或輔導人力」為優先。 |
2.調增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:國中小及幼稚園導師費提高至每月3,000元;幼稚園以每班二位導師發給。另有關特教班部分:(1)資優班、各類資源班:比照一般教師減二節課。 (2)自足式身心障礙班:採雙導師制。 | 約14億元 | |||
3.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:減少教師授課節數,國中小均減2節;國小導師再減2節,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。 | 約54億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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